一 -1-2家庭教育課程列入總體課程計畫:家庭教育課程已列入學校課程計畫,符合每學年4小時〈6節〉之規定(家庭教育課程排入學校行事活動,每學期6、8、13週由彈性課實施。每學期課程計畫經教育局審查通過後並連結於台南市九一貫課程網站備查( http://www.tn.edu.tw/91e/school.htm)
塭內國小課程計畫網站
課程計畫撰寫前由教導處向各班教師說明應注意事項
學校家庭教育課程與於彈性課程規劃表中規劃6、8、13 週,由彈性課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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